2021年6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授权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决定,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紧随其后出台相关法治保障决定,为制定浦东新区法规与浦东新区管理措施提供了法治依据与实施路径。
今天,记者从浦东新区获悉,5年来,24部浦东新区法规、37部管理措施先后落地施行,“立法试验田”已然硕果盈枝。
徐程摄
赋能首创性改革:以立法破题疏通堵点
“从前办许可流程繁琐,等待期间租金、人力都是不小负担。如今仅凭书面承诺,几分钟就能当场办结,当天即可开业。”瑞幸咖啡(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毕宏成深有感触。目前该品牌在浦东布局门店420家,仅2025年就新增120余家。开店“加速度”的背后离不开浦东新区法规打造的“准营快车道”——《上海市浦东新区推进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若干规定》明确,允许企业只签署一张承诺书就能开门营业,通过集成式告知承诺真正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平均审批时限减少约95%,事前提交材料精简近80%。
“光是一家店提前一周开店就能节约并盈利几万块钱,积少成多,100家店就是几百万,我们切切实实享受到了法规给企业带来的‘真金白银’,让我们能够把更多的资金和精力投入到业务拓展、产品提升、专心发展上。”毕宏成说。
5年来,浦东统筹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入开展综合性改革试点,形成一批标志性改革成果和实践案例,而法治始终与改革同频共振,成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让企业专心发展的坚实“后盾”。同时,更以改革系统集成思维,从事物发展全过程、产业发展全链条、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谋划设计改革。
浦东制定出台深化“一业一证”改革、经营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和完善经营主体退出机制、市场化法治化企业破产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一批浦东新区法规和管理措施;出台生物医药、智能网联车、化妆品等一批产业发展促进法规和管理措施,真正做到“改革深入到哪里,法治保障就跟进到哪里”。
徐程摄
护航引领性开放:提升全球服务能级
法治也是保障浦东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重要支撑。依托浦东新区法规突破变通和管理措施先行先试,浦东进一步对接 CPTPP、DEPA 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为制度型开放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以往国内缺少明确的船供药械监管规则,我们有心拓展业务却寸步难行,不少客户只能选择境外港口补给。相关管理措施的实施,让国际远洋船舶靠泊上海港也可快速完成药械申报与补给,既解决了船员医疗保障的后顾之忧,也让我们企业得以深耕国际航运服务市场。”谈到浦东新区管理措施功能实效,润通航运负责人王磊深有体会。
浦东是上海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的核心承载区,船舶药械补给是国际一流航运中心的标配服务,也是衡量港口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指标。之前,受国内相关监管规则空缺影响,途经上海港的国际航行船舶,不少选择前往新加坡、韩国釜山等境外港口完成药械补给,本土船供企业不仅流失大量订单,也凸显了浦东在航运服务链条上的短板。
2024年,浦东新区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浦东新区国际航行船舶药品和医疗器械供应保障若干规定》管理措施,瞄准航运服务领域监管空白、规则衔接不畅等痛点,以规则创新对接国际通行标准,补齐高端航运服务短板。新规实施后,浦东从企业实际需求出发,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完善监管措施,编制更新船供药械目录、实行船供药械企业备案制度,构建“来源可溯、流向清晰、风险可控”的闭环监管体系,并持续扩容药械品类,船供药械目录从最初 209 种扩充至 724 种,基本覆盖国际航行船舶日常补给需求。
作为首批享受管理措施红利的企业,润通航运参与了落地实施成效评估反馈,真切感受到浦东以制度创新打通开放堵点、优化营商环境的扎实成效。这一管理措施的核心内容被全面吸纳进 2025 年新修订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从管理措施试水破冰、探索制度型开放新路径,到地方立法固化经验、实现规则长效落地,生动诠释了“探索—验证—固化”的法治发展路径,更推动上海港航运服务能级实现跨越式提升。
浦东新闻办供图
激活开拓性创新:厚植创新发展沃土
创新是浦东与生俱来的基因,也是引领区行稳致远的不竭动力。创新药、创新器械不断获批,生物医药产业规模达4500亿元,细胞治疗、基因治疗、合成生物等新赛道加快……过去5年,浦东生物医药产业跑出创新加速度,《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张江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地建设规定》等浦东新区法规功不可没。该法规聚焦生物医药产业研发周期长、特殊物品通关难、成果转化慢、审批流程繁等行业痛点,变通突破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制度创新打通全产业链堵点,一批落地见效的实践案例,生动印证了地方立法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劲赋能。
知识产权保护是创新的生命线,多部浦东新区法规和管理措施的出台,构建起全链条、多层次的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格局,以制度之力护航创新闯劲、厚植创新沃土。比如,针对著作权侵权纠纷频发、传统维权渠道周期长、成本高等痛点,浦东出台了《浦东新区著作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若干规定》管理措施,探索建立著作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机制,明确在双方协商一致前提下,当事人可向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裁决。该机制兼顾效率与专业性,有效填补司法诉讼、行政调解之间的制度空白。
浦东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副主任朱金福介绍:《上海市浦东新区建立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若干规定》浦东新区法规,以及《浦东新区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管理若干规定》《浦东新区著作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若干规定》等管理措施的实施,有效构建起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法治保障体系,让创新活力充分涌流、创新成果落地生根。去年11月,《上海市浦东新区建立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若干规定》修订时,著作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技术调查官制度等管理措施被纳入法规增补条款,推动政策试点固化为可执行、可预期、可复制的制度举措。
“5年来,我们紧扣制度型开放、营商环境优化、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城市治理等重点领域,推动出台一批务实管用的法规和管理措施,走出了一条‘改革出题、立法破题、实践落地、复制推广’的特色路径。”浦东新区人大法制委常务副主任委员沈肖伟表示,在法治引领保障下,一大批首创性制度成果在浦东落地,并逐步向全市全国复制推广,充分彰显了法治与改革良性互动的强大效能,为浦东更深层次改革、更高水平开放、更大力度创新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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